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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师范大学来华留学生新丝路奖学金”申请办法

发布时间:2019-02-21作者:

 

为响应习近平主席“‘一带一路’建设”大战略,进一步扩大我校来华留学生招生规模,同时激励我校在校学习的来华留学生遵纪守法、勤奋学习,重庆师范大学为申请在我校学习一年及以上来华留学人员(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语言进修生)设立“重庆师范大学新丝路奖学金”。“重庆师范大学新丝路奖学金”按照学生类别分为一等、二等两个奖项。  

 

一、奖学金资助标准  

重庆师范大学新丝路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免全额学费。申请国别为: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泰国、俄罗斯、菲律宾、匈牙利等“一带一路”国家。  

重庆师范大学新丝路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免50%学费。申请国别为: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泰国、俄罗斯、菲律宾、匈牙利等“一带一路”国家。  

备注:学费为我校留学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学费标准,不包含综合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生活费、书本费及其它费用。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  

1.非中国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到我校全日制学习一年及以上时间;  

3.对华友好,承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4.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应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在35周岁以下;攻读学士学位的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的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  

5.重庆师范大学在校留学生上课出勤率需达到90%以上,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集体活动,无任何违法和违反校规校纪的记录;  

6.已获得中国政府各类奖学金的人员享受奖学金资助期间不能再申请重庆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  

 

三、奖学金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登录重庆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在留学重师(http://foreignstudent.cqnu.edu.cn:9088/?tdsourcetag=s_pcqq_aiomsg)网址注册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并将纸质档材料(一式两份)寄送给重庆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无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申请材料如下:  

1、《重庆市人民政府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入学申请表》(附件2)。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重庆师范大学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申请本科须提交HSK4级证书;申请硕士须提交HSK5级证书。  

6、两封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所在国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重庆师范大学在校留学生需提供留学生管理部门或任课教师的推荐信。  

7、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它作品)。  

8、《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重庆师范大学在校留学生不需提供)(附件3)  

9、护照复印件。  

10、无犯罪记录证明。  

11、银行存款证明(金额不少于25000元人民币的当地货币存款证明)。  

 

四、奖学金申请、评审及授予时间  

奖学金申请时间: 4月10日—5月10日  

奖学金评审时间: 5月11日--5月20日    

奖学金公示与授予时间: 5月21日-30日  

 

五、联系方式  

重庆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胥迟英、董青  

电话: +86-23-65317936  

传真: +86-23-65362300  

电邮: cqnuws@foxmail.com  
网址:http://international.cqnu.edu.cn/
地址:中国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重庆师范大学行政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2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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