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渝财教【2017】211号)以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了本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校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参考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综合条件对符合申报资格的申请人材料进行了评审,确定张富钧等2位同学2021年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初审合格,现予以公示。
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三等:张富钧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三等:张宏裕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校港澳台办公室反映。电话:65918980。
重庆师范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