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赴台湾人员手续

   

因公赴台湾人员:

(1)本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由港澳台办公室提交学校立项批准;

(2)由我校港澳台办公室办理市台办审批手续,办理批文需出访人员提供的材料:邀请函、在台日程表、邀请方背景材料、邀请人承诺;

(3)出访人员提交入台许可后,校港澳台办公室向市台办二报,由市台办报国台办;

(4)出访人持国台办批件、入台许可、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安局办理手续;

(5)出访人回来后提交书面总结;

(6)校港澳台办公室将出访人总结报市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