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赴台湾人员手续
因公赴台湾人员:
(1)本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由港澳台办公室提交学校立项批准; (2)由我校港澳台办公室办理市台办审批手续,办理批文需出访人员提供的材料:邀请函、在台日程表、邀请方背景材料、邀请人承诺; (3)出访人员提交入台许可后,校港澳台办公室向市台办二报,由市台办报国台办; (4)出访人持国台办批件、入台许可、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安局办理手续; (5)出访人回来后提交书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