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校组团的公派出国人员:
(1)本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由国际处提交学校立项批准;
(2)学校立项批准后国际处办理市政府批文,需出访人员提供的材料:国外邀请信原件及翻译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护照照片8张,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
(3)国际处按照公派出国管理规定报重庆市教委(3-5个工作日);取得重庆市教委批件后报重庆市外办(3-5个工作日);取得重庆市外办任务批件后办理政审批件(3个工作日);申请护照(3-5个工作日),出国人员在护照上签名并填写签证申请表,交市外办代理申请签证(10-20个工作日);
(4)出国(境)人员需提供的个人信息:
姓名(汉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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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拼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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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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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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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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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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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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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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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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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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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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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回国后及时交回护照,市管干部应提交书面出访总结;
(6)国际处将护照和出访总结交市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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