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职责

(含港澳台办公室、华文教育基地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代表学校开展国际事务的职能部门,是本校执行党和国家外事政策和处理涉外(含港、澳、台和华文教育工作,下同)工作的归口部门。其基本任务是:在本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政策,督促、检查和协调本校的涉外活动,处理本校有关涉外事项。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及重庆市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外事和涉外
   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    负责制定学校国际交流工作、港、澳、台工作、华文教育基地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三    督促检查学校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涉外规定的情况;归口管理全校涉外
   活动的开展;

    四    外事接待工作:负责来校访问的重要外宾的接待组织工作,指导本校各单位的外宾接待工作;

    五    外国专家工作:负责本校长、短期外国专家的聘用和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
   的业务管理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

    六   国际合作项目工作:负责本校中外合作办学等国际合作项目的管理;

    七   华文教育工作:负责华文教育基地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并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挖潜,不断拓
   展华文教育工作的深度和范围,开拓新的工作项目;

    八   留学生工作:负责留学生的招生工作和日常管理,会同有关教学单位组织留学生的教学工作;

    九   公派出国工作:负责公派出国(出境)工作的立项管理,并负责办理出国手续和有关外事政策、
   外事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行前教育;

    十   外事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我院外事后勤设施,如:外教楼、留学生公寓及专用教室、外事车等的
   使用管理。